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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城指2015、6号 关于老旧住宅小区物业整治提升活动实施方案

来源:admin 发布时间:2018/6/4 11:48:53 浏览次数: 【字体:

濮城指20155

 

濮阳市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指挥部

关于印发濮阳市市城区及濮阳县老旧住宅小区

物业整治提升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党委、人民政府,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市直各单位,中央、省驻濮单位:

《濮阳市市城区老旧住宅小区物业整治提升活动实施方案》已经濮阳市物业管理提升工作领导小组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151212日    

濮阳市市城区及濮阳县城老旧住宅小区

      物业整治提升活动实施方案

 

为提高市城区物业管理水平,规范物业服务行为,按照《中共濮阳市委、濮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物业管理工作的意见》(濮发〔20157号)要求,决定开展市城区老旧住宅小区物业整治提升活动,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政府主导和居民参与相结合、属地为主和部门协作相结合的原则,开展市城区老旧住宅小区集中整治行动,使整治改造后的老旧住宅小区达到“有物业管理用房、有公共保洁、有秩序维护、有停车管理、有设施维保、有绿化养护、有道路保养、有房屋维修”的“八有”目标,建设物业服务站,提高服务水平,促进我市物业管理工作健康发展,切实维护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二、整治内容

(一)拆除围墙、统一管理。以建筑面积每3万平方米左右为一个整治改造单位,拆除各小院围墙及违章搭建,进行统一管理。

(二)退建补绿。对绿地损毁、侵占等问题进行整改,制定补绿方案,做好补绿工作。

(三)完善设施。对水、电、气、暖、通讯、有线电视、二次供水等公共设施、设备损坏进行更换和维修。

(四)规范停车秩序。加强对小区内交通秩序的管理,对占用公共道路或其他场地停放汽车的行为,进行整改。针对小区机动车停车难问题,根据实际情况,研究制定机动车停车改造方案,经公示审批后统一实施,有条件的小区可以选择建设生态停车位。

(五)恢复房屋用途。对改变房屋用途、无照经营的行为进行查处。

(六)房屋修缮。对房屋存在漏水、外墙脱落、裂缝等质量问题,安排人员梳理登记并维修到位。对破坏房屋主体结构,违章搭建、外立面开门等问题进行整改。

(七)技防整改。对小区技防设施进行拉网式排查,能修复的及时修复,不能满足要求的及时升级改造。

(八)小广告整治。对小区内乱贴乱画行为进行整改,对乱贴小广告行为按照规定严肃查处。

(九)消防管理。疏通消防通道,完善消防设施。

(十)建设物业服务站。对整治改造后的小区,建筑面积每3万平方米左右由街道办事处组建物业服务站进行管理服务。

 三、实施步骤

(一)排查摸底,动员部署阶段(20151215-2016111日)。各区政府(管委会)会同市相关部门对市城区老旧小区存在问题进行详细摸底。深入宣传,广泛动员,争取小区居民理解和支持。

   (二)制定方案,审核审查阶段(2016116-2016216日)。各区政府(管委会)根据排查摸底情况,确定小区整治内容,制定详细推进实施方案和计划。

(三)组织实施,整治提升阶段(2016217-20171231)。各区政府(管委会)及各相关部门根据小区整治实施方案,精心组织,有序开展整治提升活动,确保整治效果。

(四)加强督查,建章立制阶段(自201811日始至活动结束)。各区政府(管委会)在小区整治完成一周内,分批开展自查,组织相关单位进行验收,各区政府(管委会)对验收情况按照不低于10%的比例进行抽查,并根据整治效果进行奖惩考核。各区政府(管委会)要建立长效机制,建立完善物业服务站,落实督查问责等相关制度。

四、工作要求

各区政府(管委会)是市城区老旧住宅小区物业整治提升活动的实施主体。市规划、住建、发改、财政、房管、城市管理、城管综合执法、公安、消防、质监、环保、工商、体育、人防、卫生等部门要积极与各区政府(管委会)沟通联系,强化业务指导,紧密配合,形成合力。

(一)强化组织领导。市城区老旧住宅小区物业整治提升工作由市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指挥部统一领导。各区政府(管委会)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分管领导要具体抓。按照“一个项目、一套班子、一抓到底”的要求,组建工作机构,优选配强人员,强化组织领导,切实推动整治工作。

(二)强化督查考核。各区政府(管委会)要建立相应工作机制,通过定期召开例会、联合督查、工作排名、领导约谈等方式,切实推进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市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指挥部根据老旧住宅小区物业整治提升目标落实情况,对各区政府(管委会)进行阶段性督查和全面考核。

(三)强化宣传发动。市级各新闻媒体要加大宣传力度,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老旧住宅小区物业整治提升活动的重要意义,促进整治提升活动平稳、顺利开展。

(四)强化资金保障。对于老旧住宅小区物业整治提升涉及的小区管理物业用房、监控等相应公共配套设施、设备建设所需资金,有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可以申请使用,没有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由属地区政府(管委会)承担。另外,对于有条件申请车位改造的小区,改造资金有住宅维修资金的可以申请使用,无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由属地区政府(管委会)先行承担,改造后以日常车位出租收益,分批进行偿还。市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指挥部根据各老旧小区物业整治提升情况适当给予奖补。

 

附件:市城区老旧住宅小区物业整治标准

 


  

市城区老旧住宅小区物业整治标准

序号

整治项目

整治标准

1

拆除围墙

统一管理

拆除各小院围墙及违章搭建,建筑面积每3万平方米左右进行统一管理。

2

退建补绿

对侵占绿地行为进行查处,要求限期整改到位,确保小区内的草坪、乔木、花灌、树林基本符合规划设计要求,达到整洁美观。

3

完善设施

对小区内垃圾箱、信报箱、雨污管、供水、供电、通讯等公共设施、设备进行更新完善,确保运行正常,无事故隐患。

4

规范停车

秩序

指导小区公共部位划分停车位,确保车辆有序停放,对违规停放车辆、占用消防通道停车的行为进行查处。确保小区机动车车位配比率不低于60%。

5

恢复房屋

用途

对改变住宅小区房屋用途、无照经营行为进行查处。

6

房屋修缮

对房屋屋面、墙面损坏进行维修,达到屋面不漏水、墙面完好。

7

技防整改

对小区内监控等设施进行排查,确保小区的主要出入口、停车场、中心广场、各主要路口、楼宇内公共区域和通道、电梯和电梯井在监控范围。

8

小广告整治

对小区内乱贴小广告行为进行查处,并整改到位,确保小区内无乱贴 小广告现象。

9

消防管理

疏通消防通道,完善消防设施。

10

建设物业

服务站

建设物业服务站,落实物业服务站用房。签订服务合同,提供基本物业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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